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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利用清算时差套走18万 只因银行系统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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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7 16: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多年前,美国电影《偷天陷阱》里,男女主角两名大盗,利用银行清查系统时10秒的时间差,把80亿美元偷偷转到了自己账户里。
    宁波有一出山寨版偷天陷阱,几个年轻人,利用POS机、银联与银行系统信息传递的一两分钟时间差,套走了18万元人民币。18日下午,宁波海曙人民法院审理此案。3名被告被控盗窃(金融机构)罪。如这项罪名成立,且数额特别巨大,可能面临无期徒刑。参与这个局的,共有5人,这次被起诉的3人分别为四川人赵某、江苏人张某和王某,都只有20岁出头,还有两人另案处理。
    今年3月14日下午4点半,张某、王某和陈某(另案处理)一起到中国银行[4.071.24%]象山支行丹峰分理处办理业务。张某出示了一个贷记卡账号,拿出5万元现金,要求存入账户。
    柜台人员将钱存入后,要求张某签字确认时。张某偷偷给在异地的许某(另案处理)打了个电话。一分多钟后,张某突然对柜台人员说,钱存错账户了,要求柜台人员把钱转入另一个账户。于是柜台人员把钱转到了张某的另一个账户。
    这一分多钟里,发生了什么?其实,当张某第一次把5万元存入时,身在异地的许某,立刻就通过POS机,把这笔钱刷走49980元。
    可是,POS机的这笔刷卡交易信息,却要一两分钟之后才能从银联系统反馈到银行。柜台人员还蒙在鼓里,不知道张某账户上刚存入的5万元其实已经没有了,并将这已经不存在的5万元再次转存到张某的另一账户,这5万元随即又被取现。这样一来,这伙人就赚到了5万元。
    3月19日、20日,他们利用相同手段又干了3次,从一家银行套走13万余元。3月24日,他们再次作案时被识破。
    8月18日,海曙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检察院起诉3人的罪名是盗窃(金融机构)罪。被告方代理律师认为,在POS机上刷卡消费、在柜台签字前临时更改存款账户,这些行为是合法且被银行承认的,合法行为导致不合理的后果,是银行漏洞造成的。律师指出,这是新型的信用卡套现,法无明文不定罪,是一种有重大误解的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法官表示,这个案子属于新类型案件,与曾经的许霆案类似,在罪名上定性争议很大。法院将择日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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