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瞭望台关注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回复: 0

【头条:深圳市天天康药房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法人代表逍遥法外】(转载)

[复制链接]

主题

帖子

5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
发表于 2024-10-16 05: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3月6日20时许,深圳市观澜镇牛湖天天康药房李天石、李天宝兄弟在明知自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的情况下,在药店内给患感冒、咳嗽的杨先生“治病”,给杨先生静脉注射配好的卡那丁胺、利巴韦林、林可霉素、地塞米松等药物。当输完一瓶,第二瓶输到十分钟左右的时候,杨先生突然发生呼吸短促、脸色发黑、昏迷等严重的过敏反应。
  见状,李天宝立即给杨先生按人中、注射肾上腺素急救,但是为时已晚,杨先生已经无呼吸、无心跳。为了减轻判罚,李天宝夫妇在未拨打120的情况下使用自己的私家车将杨先生送往观澜人民医院。
  案发后李天宝被派出所拘留,药店法人代表李天石则逍遥法外,据打听依旧在东莞从事非法行医工作。当地派出所也无作为,药品监督局亦无调查,死者家属悲痛万分,又无处伸冤。还请广大网友帮忙转发。
  派出所:
  1、派出所提供虚假信息,告诉家属药品已经拿去检验,实则一直保留在派出所,并提供错误的药监局电话;
  2、派出所主管人与药店方为老乡(邻县),同药店方交往甚密;
  3、派出所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拘留药店法人代表及李天宝妻子;
  药品监督局:
  1、药品监督局当晚到达犯罪现场,但并未记录杨先生出事时使用药品的名称、种类及批次,也未进行现场取样进行检测;
  2、天天康药店进行非法诊疗的器材、药品从何而来也未进行调查,而是不了了之;
  3、药店只能卖药不能打点滴,可天天康药房进行打点滴十余年,药品监督局也一无所知,出事后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监管何在?
  
   
   
   
   
   
   
   http://bjchrp.cn/bjc/1904.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金融科技瞭望台

GMT+8, 2024-11-22 19:25 , Processed in 0.03232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