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对越自卫反击战伤残老兵沉痛自述—我拿什么生活
我是一名现年50岁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伤残老兵,战争中我立了三等功,战场上被打伤致残后退伍回了家乡,回去国家安排我去一个国企,由于经营不善,九十年代中期我就失业下岗了,失业初期每年只能领到300元的抚恤金,不够交养老保险,生活也没了保障,更别说补贴家用了,生活非常拮据,于是我向上级反映多次,政府不予理睬,每次都拒我于门外。后来国家调整了政策,抚恤金调到了现在的3600元每年,除去一年2600元的养老保险,所剩无几。物价飞涨的今天,虽说抚恤金提高的,但生活和十几年前比,没什么改善。 令我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在职的抚恤金和我这个失业多年的所调的是一样的,他们每个月还有一两千的工资啊,其中还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可是我什么都没有。我向上反映想让政府给我安排一份工作,这样可以改善一下生活条件,可是我看报纸,电视上一再声明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问题要解决,可是我却迟迟等不到这个好消息。而且我不是单纯的下岗职工,而是为国家立过功的伤残军人下岗职工啊!08年一次我去办手续,说是参战人员可以领到100元的补助,可是当我办好手续去的时候,却不让我领,他们说依照2000年的文件领抚恤金的军人不享受这次参战补助,我在想,已经过了8年的文件还有用么?既然是参战人员的补助,我也是有份的啊,难道说参战人员的补助还要区别对待?
我已经年过半百了,在想安排份工作已经不太可能了。可是我什么时候才能过上宽裕点的生活呢?想想自己三十年前为国家不顾一切的奋斗,流过汗,流过血。可是到头来我又换来什么呢?
我只想能过上好日子,难道我没有这个权利么?下半辈子,我该拿什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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